贵阳医学院(
http://www.gmc.edu.cn)坐落在素有“避暑之都,爽爽的贵阳”之美誉的贵州省省会贵阳市。学校创建于1938年,是当时隶属于教育部的九所国立高等医学院校之一,是全省唯一的医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70余年几代贵医人的辛勤努力,学校发展取得瞩目成绩,学校现设有12个二级学院、4个系,1个教学部,30余个本科专业及方向,以医学为主,涉及文、理、法、教育等学科门类。正在建设的贵阳医学院花溪新校区占地面积1500亩,2014年全面竣工,届时学校发展将迈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现在,全院教职医护员工生正朝着建设“具有明显特色、西南一流、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医科大学”的目标阔步前进。在这大好的发展时机,贵阳医学院诚挚邀请各地的贤良俊杰加盟,共谋学校未来发展大业。
一、应聘人员和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2、应聘人员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齐全;
3、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管理、法学、哲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
二、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持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其它应聘材料(包含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到贵阳医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或将相关材料邮寄至贵阳医学院人事处,或发送邮件至贵阳医学院人事处邮箱(gyrsc@gmc.edu.cn)。
(二)考核
1、考核方式:面试和学术报告(讲座或试教)相结合的方式;
2、考核内容:由学院组成考核小组对相关专业进行考核;
3、考核时间:考核时间双方商议确定。
(三)体检
经考核合格后,严格按照体检的规定和程序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07年2月)的规定执行。
(四)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人事处根据相关规定,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相关福利待遇
1、在贵阳校区提供过渡性宿舍,花溪新校区提供60平方米公租房一套;
2、一次性给予十五万元住房补贴;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两万元;
4、在第一个聘期内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5、每月享受人才津贴800元;
6、配偶学历为本科(含本科)以上,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7、学校协助办理孩子入托入学事宜;
8、如夫妻双方均为博士,或特别优秀的人才,待遇另行面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851-6908473
电子信箱: gyrsc@gmc.edu.cn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贵阳医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550004
贵阳医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