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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13-07-22 12:42  

全校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黔教办安稳〔2013〕391号)转发给你们,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重点从留校和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学生安全、食品安全、财产安全等方面着手,并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切实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党委宣传部
                            二Ο一三年七月九日
 

黔教办安稳〔2013〕391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直中学:

暑假将至,为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做好暑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安稳〔2013〕288号)、《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发生多起中小学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放假前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把安全工作做深、做细,落到实处。

二、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暑假前集中开展一次以 “六灾一渗透”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学生和家长。一要把暑假期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一名学生。要开好一次班会、搞一次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特别要针对夏季气候炎热,学生易下河洗澡的特点,教育学生自觉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要把暑假期间学生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家长。给家长写一封《告家长书》、发一则短信、开一次家长会、做一次家访,向所有学生家长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告知家长必须履行学生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监护人的责任。三要把暑假期间维护学生安全联防、联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切实建立学生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将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学路上的重点水域纳入网格化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要及时消除,切实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三、加强暑期留校学生管理。高校要摸清假期留校学生情况,采取措施,安排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要加强暑期学校食堂管理,保证饭菜质量,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彻底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暑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特别要加强学校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对施工场地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并敦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因发生违规操作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

五、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节假日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暑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六、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对因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得力等存在人为因素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地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每一所学校,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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