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我院师生人身安全,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播和蔓延,保障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正常开展,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最新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暂行)》,特制定生物与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人员组成
组长:封韬、余资江
副组长:郑维薇、刘红美、罗松
成员:王玉林、张虎、周静、李尔舒、尚小丽、戴鹏、魏冀、彭继世、贾义、唐福州、胡祖权
2.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工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相关措施的落实作出全面部署;
(2)进一步提高教职员工生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的认识;
(3)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生的正常生活、学习;
(4)在最短时间内了解疫情,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制止疫情扩大,尽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其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人员组成
主 任:王玉林
副主任:张虎、周静、李尔舒、尚小丽
成 员:戴鹏、魏冀、彭继世、贾义、唐福州、胡祖权、各党支部书记
2.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督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2)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3)及时向学院报告疫情及其防控工作情况;
(4)协助学院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
(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统筹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
(3)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学校有关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
(4)全面统计汇总全院教职员工生疫情排查和相关信息收集;
(5)做好教职员工生返校的防控处置预案,全面了解掌握每位教职员工生个人身体状况、活动轨迹,不瞒报、虚报和错报;
(6)做好教师层面的信息渠道畅通,确保开学信息等及时传达到每位教师,确保与正常开学后各项工作能够有序衔接;
(7)运用现代化手段,做好“今日校园”手机 APP 和信息上报工作,提升排查效率和准确率;
(8)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教学科研管理科
(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根据疫情发展和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做好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相关工作安排,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3)指导学生做好教室的环境卫生及通风通气;
(4)及时传达科研项目申报等信息,并做好协调以及技术支持,不影响正常的科研工作;
(5)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学生科
(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及时掌握学生的去向,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确保学院舆情平稳;
(3)采用各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学生科学理性的认识疫情、积极采取科学防护措施、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4)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科普教育工作,收集疫情发病原理、疾病防控等知识,通过网站、微信群、QQ 群、公告栏等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科普教育;
(5)全面统计汇总学生假期的出行情况(含到湖北情况和返黔情况)、接触史情况、目前身体情况;
(6)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实行学生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做好疫情监控;
(7)开展校内居住学生动态台账管理和体温监测;
(8)做好学生返校的各项准备工作;
(9)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四)实训中心
(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优化服务,做好实习、毕业工作疫情防控预案;
(3)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三、防控督导组
1.人员组成
组 长:郑维薇
成 员:各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
2.主要工作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加强对全院各疫情防控工作组的日常工作和各单位日报告、零报告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
(3)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纪律,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组根据其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清晰工作流程,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必须保证 24 小时通讯畅通。
(三)除学院安排的正常值班外,各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值班,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四)加强对师生的管理及疫情监控,特别要对返校师生加强监测。
(五)如有疫情发生,严格按传染病疫情突发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和《贵州医科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机制,及时进行处置。
1.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生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将突发疫情及时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缓报、瞒报、谎报;
2.发生或接到疫情报警后,各工作组工作人员需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果断处置。
3.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